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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提名刘世仲为董事候选人,聘任蒋焰为财务总监并代行董秘职责

2021-11-16

中华网酒业讯,11月15日,贵州茅台发布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决定,提名刘世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蒋焰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指定蒋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李静仁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贵州茅台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征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1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1月15日表决通过会议决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定,提名刘世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选举董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确定。

刘世仲,男,197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公司律师,经济师。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历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干事、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见习助理;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打假办副主任;2006年5月至2018年3月历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处打假办副主任、知识产权保护处主任助理、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法律事务处主任、法律知保处处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打假办副主任、知识产权保护部主任助理、知识产权保护部副主任、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知保部主任;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历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阳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会议决定,聘任蒋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指定蒋焰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李静仁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推荐蒋焰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蒋焰,女,1977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7月至2012年4月在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先后从事银行会计、公司信贷、法律合规、风险内控等工作;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兴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筹建工作、任业务拓展部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8月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筹建工作、任风险总监;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茅台建信(贵州)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任总经理,茅台建银(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筹建工作、任董事长;2017年12月起历任茅台建信(贵州)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21年3月起任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1月起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财报显示,贵州茅台前三季度实现营收746.42亿元,同比增长11.05%,实现净利润372.66亿元,同比增长10.17%。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255.55亿元,同比增长9.86%,净利润126.12亿元,同比增长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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